劳务外包的好处:
劳务外包的运作,其出发点与终目的只有一个,即增加企业的利润,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其对企业带来的好处有:
1、减少企业在财力、人力上的投入,增加的回报率;
2、使企业集中精力于技术业务和附加值较高的业务的运营;
3、降低企业季节性、突发性生产招用人员的风险;
4、使企业避免直接与员工发生纠纷,减少纠纷事件,减少企业劳动争议所带来的麻烦;
5、使企业缩减管理幅度提高管理效能;
6、大大提高企业平均每个员工的产值。
7、避免企业机构臃肿现象导致的运转不灵的结果。
可以进行岗位外包的岗位如:
1、劳务基础工人;
2、基层客服及售后;
3、营业员、导购等;
4、基层办公人员;
5、基层销售、市场开发;
6、保洁、保安;
7、基层IT类技术人员;
8、其他公司非人员。
劳务外包的成功运作是人力资源派遣和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一种新模式,既体现了人力资源外包在用工上的优势,又使企业在所有生产环节的步调等方面保持一致,是现代企业从生产成本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充分考虑的选择。
劳务派遣工的带薪年休假向谁申请?
因劳动派遣关系存在三个主体:被派遣的劳动者、劳动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在安排劳务派遣工的年休假时应考虑以下两种情形:
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期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而带薪年休假属于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被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享有,故劳动者在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应由用工单位安排其带薪年休假。
劳动者在无工作安排期间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劳务派遣工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