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外包关系中,要尽量避免对承包单位派遣的劳动者的直接管理。虽然现对“假外包、真派遣”的形式、概念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但有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但对从事该业务的承包单位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进行管理的,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因此,在“劳务外包”关系中,天津人事派遣,应注意避免对承包单位派遣的劳动者的直接管理,包括考勤、评估、工作成果的认定等等,更要避免直接向该等劳动者支付人工费,以避免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
如果企业想更加简单,彻底释放我们自身的人事压力,把整个专业化管理交给别人来做,那就可以做灵活用工的全流程外包服务,把整个招聘、考勤,员工关系、薪酬福利的发放都可以交给专业人力机构进行。这些都是灵活用工对我们企业用工能够起到的好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现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工作中大多数精力都放在人事管理这一方面。很多企业都开始将企业的非核心业务交由专业的人事代理公司来完成,当然不是说所有的企业都需要使用人事代理服务的。
如甲地派遣员工到乙地务工,乙地的劳动报酬标准可能比甲地高几百元,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就应当以乙地区的标准签订协议,并按乙地的标准支付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各地区的标准执行。法律之所以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应当按照企业所在地区的标准执行,就是因为劳务派遣工往往是由经济较落后而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地区向经济较为发达但劳动力相对短缺的地区进行的,也就是说,企业所在地区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一:要优先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区。